在用重型车符合性检查方法的探讨李孟良1,许建昌2(1,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天津300162;2,武汉理工大学,武汉430070)1前言随着汽车排放法规的日益严格和对污染控制力度的加大,治理车辆污染的方法逐渐成熟
政府对制造商生产的车辆管理经历了新车型式批准(TypeApproval)、生产一致性保证(ProductionConformity)和在用符合性检查(In-UseComplianceIUC)三个发展阶段
其中新车型式批准和生产一致性保证都是对新车排放检测而言
一般未经环保部门发布的达标合格的车型,不得上市销售,此举迫使各制造厂商都能想方设法保证新车通过达标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考核
而对于销售到消费者手里的在用车由于车辆使用条件的多变,车辆排放控制装置的恶化情况不同,使得管理部门对在用车符合性检查存在一定难度
随着排放控制的深入,为了更有效地控制汽车对大气的污染,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并借鉴欧美发达国家走过的路线,越来越多的观点认为只有加强对在用车排放进行有效控制才是根本之道
从长远来说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应把排放管理的重心放在在用车上
对在用车的管理很重要的一环在于符合性问题
在用车符合性是指对已通过污染物排放型式批准的车型,制造厂还必须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和汽车正常寿命期内,污染控制装置始终保持其功能
根据我国法规制定情况,轻型车从实行国III排放标准、重型车从实行国Ⅳ排放标准将实施在用车符合性考核
考核工作主要由环保和车辆认证部门进行,如出现排放不达标情况,将由制造企业对不合格车辆实行召回
此举措不仅能够有效遏制当前在用车排放状况严重的趋势,剔除质量性能不好、耐久性差的车辆,而且加强了制造企业对在用车排放的责任感,一旦出现问题时,制造厂需对在用车排放采取补救和改造方案
2在用车符合性检查法规现状在用车符合性检查法规始于美国,而且最初只在轻型车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