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到2015年新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作为农业大区的新疆要实现这一跨越式发展,关键是要提高农民的收入,一方面要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另一方面要大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家庭经营向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如何构建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润分配关系,使两者成为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全疆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6883家,固定资产总额1041亿元,累计带动农户251
39万户,带动农民增收9
全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29家,其中,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3家,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161家
资产总额上亿元的企业有65家
全疆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37个,会员4
农村经纪人5806人,专业市场2
82万人,专业大户3
全区农业产业化组织年订单总额115
8亿元,履约订单成交额达105
当前,新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1)合同联结利益分享机制
是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或龙头企业与各类服务组织之间,通过签订农产品产销合同的形式实现联结,通过规定交售农产品的品种、质量、时间、收购价格以及龙头企业承诺的服务内容和项目等实现利益的分享
这种机制是目前我区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的主要形式
新疆麦趣尔集团公司的订单原料奶生产区的机械化挤奶目前达到80%左右,公司给奶农提供近千元的购牛款担保金,每头奶牛户均增收3245元
哈密长河公司实行的是“企业+市场+经纪人+农牧民”的模式,这种模式是以技术能人、经营能人为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