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三级复核制度(可编辑)会计师事务所三级复核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所执业质量水平加强执业质量内部控制依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执业质量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命线
我所执业质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
其流程为:项目组复核部门复核事务所复核
一、复核的总体性要求、复核的范围()复核财务报表或其他业务对象信息及报告尤其考虑报告是否适当()检查与项目组作出重大判断及形成结论是否正确()复核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是不恬当()检查是否已就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了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的执行情况()复核执业人员所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是否存在偏差()在审计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情况()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针对重大判断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情况
()检查审计日记、审计总结是否完整并能反映其工作轨迹
部门负责人应当全面复核执业报告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重点复核但不能减轻其复核责任
、业务方案、工作计划的复核程序一般项目的业务方案、工作计划由项目经理编制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规模较大的项目业务方案、工作计划由项目经理编制部门负责人复核副主任会计师或主任会计师审核批准
、业务报告的复核程序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编写项目完成总结报告送所在部门负责人复核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副主任会计师或主任会计师复核签发
各级复核人员逐一在复核表上签字
二、各级复核人员的要求执业人员克尽责守履行既定工作程序是质量保障的灵魂
执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同时事务所鼓励全体人员尽可能地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项目组复核内容、业务报告(审计报告、税务代理报告、其他查账报告)()标题、报告文号是否正确()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