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值宿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值班值宿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应制定规范的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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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值宿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对本院干警值班值宿工作的管理,增强值班值宿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值班值宿干警的责任,根据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院的值班值宿表由办公室统一排定
第三条值班值宿干警遇有外出执行任务不能按时值班值宿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自行调整
第四条白天值班时间为上午8:00一一下午17:00,值班干警可以串休一天
第五条值宿时间为当日晚17:00一一次日早8:00
第六条值班值宿干警的就餐由法院提供
第七条值班干警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负责接待当事人及外来人员有关事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八条值宿干警要按时到岗,做好值宿记录
对仓库、车库、财务室、程控室、档案库等要害部位进行巡逻和检查;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做好来院人员和车辆入库情况登记
第九条值班值宿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得擅自空岗
在值班、值宿时间严禁占用值班电话,不准做与值班值宿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值班值宿
第十条值班值宿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罚款通报批评
(一)值班值宿迟到早退的,扣发目标奖50元;(二)值班值宿期间饮酒的,扣发目标奖50元;(三)出现事故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四)值班值宿空岗的,扣发目标奖100元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纪检部门、办公室监督实施
值班值宿管理制度篇2为切实加强XX支行班后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
值班值宿人员由支行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值班值宿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必须在值班室值班),不准迟到、早退、漏岗,不得擅离职守
二、值班期间,如遇到紧急和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