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梧二中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条公开的主要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
主要内容包括:(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公开的形式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适宜在党内公第1页共3页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简报或公告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采取公开栏、新闻媒体、公开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进行公开
主要通过以下五个平台公开:(一)会议公开
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党员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