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翻译稿)介绍Ⅰ
条件、要求和益处介绍为保障不断增长的国际贸易物流的安全,促进贸易便利,世界海关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并在《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标准框架》)中加以规定
《标准框架》在2005年WCO理事会年会上获得通过,大部分成员海关表示了启动实施《标准框架》的意向
考虑到启动新项目的紧迫性,理事会通过了有关规定全球供应链安全与便利框架原则的基础文件
《标准框架》包括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的概念,理事会决定由WCO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AEO的相关规定
本文为WCO成员和国际贸易界提供了在全球层面实施AEO项目的基本技术指南
其目的是作为各国实施AEO项目的起点,并为有效实施WCO《标准框架》支柱二(海关和商界的伙伴关系)的相关标准提供支持
该指南将为海关和AEO双方在全球层面长期实施AEO制度提供重要标准
这些核心的国际标准将构成参与AEO项目各方所必须遵循的基准线
同时,本文还允各国海关根据各自需求增加补充性国家标准
海关认识到国际供应链不是分散的实体,而是由代表不同贸易行业的参与者构成的一系列特定整体
某些“供应链”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参与者长期代表某个进口商在特定国家从事重复的进口活动
在其他“供应链”中,参与者要么常常变化,要么只是为了单一进口交易而组合在一起
无论供应链是规律性的还是暂时性的,海关意识到自身并不拥有贸易供应链的任何一部分
全球供应链属于参与到供应链中的众多商界企业
因此,商界企业的支持与参与是《标准框架》成功实施的重要基础
为了达到《标准框架》有关安全和便利的最终目标,海关必须采取透明、积极合作的态度,进一步加强海关制度现代化建设,不断改进和完善,以促进国际贸易界便利
因此,基于现有的和已纳入规划的资源,海关应积极考虑能够协助商界以最有效的方式进行贸易的途径
国际贸易界和运输界具有相关的经验和知识,有助于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