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
1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大气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建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反应机制,制订本预案
2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减少大气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切实加强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建立健全预防、预测和预警体系对潜在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根据我市污染的特点,建立不同级别环境应急预案,环保局对全县存在隐患的企业建立台账,根据污染类别及危害程度,分级强化管理
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建立健全以县政府为主线,环保局与相关部门互联共享的信息网络
保证信息传递快速、通畅,根据大气污染突发事故随机、易燃、易爆等特点,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环境应急分工协作
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公众参与密切关注大气例行监测点源的污染动态,通过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的发布,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利用媒体加强大气污染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力度
依法监管、杜绝隐患对于污染企业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要依法监管,发现不经处理、直接向大气排放有害气体的部门,要建立问责制
充分发挥企业环保部门作用,提高其对本企业突发大气污染事故的防范及处置能力
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年3月31日环发〔2006〕50号)、《省(市)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山东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01年6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
4适用范围及现状适用范围:1
辖区可预见的具有隐患的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