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关于印发《--------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党支部、各部门:现将《-------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与铁路新的管理体制相适应的领导班子决策机制,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中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党委、-------铁路局《关于印发X223;--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的>通知》(-铁党组〔20XX〕22号)和X223;------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规定的通知》(呼铁党组〔20XX〕23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坚持科学决策
运用科学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分析论证,严格执行程序,保证决策科学
坚持民主决策
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集体智慧,由集体作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坚持依法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铁路总公司、铁路局、扬培中心的有关规定,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第1页共4页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涉及扬培中心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重大措施
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