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保、水保措施1
施工环保、水保目标全面控制施工污染,减少污水、空气粉尘及噪音污染,严格控制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平衡,全面达到国家、行业和山东省及当地政府的自然保护、环保、水保标准
施工过程中有完善的环保、水保措施,废水、弃碴、泥浆以及工程垃圾按规定排放、处理,完工后及时恢复植被,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及沿线水域不受污染和破坏
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2
组织保证措施建立与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行的环保、水土保持体系,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同当地环保部门协作,无条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环保政策、法规,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组长:I页目经理2
制度保证措施实行环保水保工作责任制:分部项目经理对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工作负全责,其职责是: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环保措施是否有效、全面、是否存有隐患,进行宏观控制
2各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施工环保措施、工作制度,并检查各队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环保工作动态和指导下级工作
工区、梁场环保工程师负责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工作,检查工班环保员的工作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满足环保措施要求
工作上一级保一级,确保环保工作不流于形式,使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综合措施(1)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水保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⑵接受当地环保组织监督;⑶加强宣传,提高环保、水保意识;⑷建立检查落实制度,奖优罚劣
施工环境保护具体措施1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措施施工便道、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石料堆放和材料加工场及取(弃)土场等一切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布置在指定规划的区域内,尽量选择裸露的荒地修建生产、生活设施,满足有关要求,避免因临时工程修建的随意性而破坏地表植被而人为恶化生态环境
机械、车辆横向走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