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结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检查指南企业应根据产品剂型的要求,设置相应的生产环境,最大限度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人为差错的发生,将各种外界污染和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为药品生产创造良好生产条件
企业应按照规范、合理的设计流程进行设计,组织掌握产品知识、规范要求、生产流程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施的规划与设计,质量管理部门或相关责任部门应负责审核和批准设施的设计,并组织相关验证以确认其性能能够满足预期要求
这里的生【检查核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结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检查指南产环境应当着重分别把握企业周围环境和厂区内部及生产车间环境两个方面,均应符合GMP的要求
本章的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厂房与设施的建造和维护管理;必要的通风、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设施的设计、安装和运行与维护;厂房设施必要的防虫等卫生装置的设置;生产区、仓储区与质量控制区等不同区域的基本功能
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结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检查指南【检查条款及要点】第三十八条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第一节原则——条款解读本条款为原则性条款,重申了坚持把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作为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的总的指导原则
交叉污染是指在生产区内由于人员往返、工具运输、物料传递、空气流动、设备清洗与消毒、岗位清场等途径,而将不同品种药品的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结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检查指南成分互相干扰、混入而导致污染,或因人为、工器具、物料、空气等不恰当的流向,使洁净度低的区域的污染物传入洁净度高的区域,所造成的污染
本条款要求把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