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办值班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市三防办公室的职责和任务,当好市三防指挥部参谋,提高对水旱风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快速反应与高效运作能力,参照《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三防办值班工作制度,结合本办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三防办实行全年值班带班制,分汛期和非汛期两个阶段
汛期一般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实行每天(含法定节假公休日)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
非汛期为当年的10月16日至次年的4月14日,由防办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值班与带班
第三条值班每24小时为一班,自当天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
值班人员一般包括主班和副班及带班领导
第四条值班主班及带班领导,必须24小时在值班区域履行职责;无需在岗值班、带班的,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赶回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第二章汛期值班第五条正常状态下由主班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
第六条气象部门预测我市将有较大范围强降雨或市三防启动防风Ⅳ级及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关应1急处置工作需要时,主班均24小时在岗值班
第七条市三防启动防风Ⅳ级及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或因其它较大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时,主班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
副班值班人员应保持本人的通信工具每天24小时畅通,随时参与相关事务的处置
第三章非汛期值班第八条正常状态下每天按上班时间上班,如遇特殊灾害性天气,实行主班24小时在岗值班,领导带班
第四章值班交接第九条交接班一般在值班室进行,交接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30分
交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掌握的动态、已办和待办的工作等相关情况交待清楚
第十条防办主要领导可根据需要,每月召开一到二次交接班例会,相互通报一段时间的值班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五章值班职责第十一条值班人员接听电话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