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发展型社会管理应对体制性风险马西恒,中国共产党XX省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博士社会管理在政府目标职能中的浮现反映了中国社会转型进入矛盾多发期的基本现实,而当下对社会和公共安全风险的强烈关注,则意味着转型社会内蕴的更多不确定性正在被人们明确感知
但是近年来不少地方连续出现政府“维稳”与社会“维权”的对立,暴露出我们的社会管理机制在某些方面不仅难以有效化解既有的矛盾和风险,反而可能埋下新的风险因素
在这种局面下,政府超越法制的进退失据与民众超越理性的过激行为往往相互强化,既无法切近国家与社会共同期待的安全感,也使实现从规避风险着手完善社会管理的设想并不成为必然
于是我们不得不追问,面对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多发的社会矛盾和多方面的潜在风险,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社会管理,它应当通过何种手段把社会导向何方
警惕管制型社会管理潜藏的体制性风险当前中国社会管理体制的主体部分无疑仍然沿袭着高度集权的政府一元化模式,这就是所谓的管制型社会管理
其特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在管理理念上强调国家意志统领社会意志;二是在目标追求上强调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秩序;三是在主体结构上存在政府权威和社会依赖的互补;四是在操作方式上由政府承担全能责任
管制型社会管理的核心显然是国家权力本位,在国家看来,社会秩序既是实施社会管理的唯一目的,也是自身履行现代化建设使命的基本保障,因此任何对社会秩序的挑战同时也是对国家权威的挑战,社会秩序与政治秩序是紧密融合在一起的
市场化改革激发了社会活力,人们在利益的诱导下迅速流向城市,并且快速生成了一个多样化、主体性的社会,这无疑造成了管制型社会管理模式的内在矛盾
从国家方面看,一个具有主体性的社会已成顺利施政的潜在风险,所以一旦社会矛盾发生,便必须介入,必须加强政府控制能力以维持稳定
而从社会方面看,政府的控制倾向恰恰构成了伸张权益的风险,第1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