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海发〔2014〕4号秦皇岛、唐山、沧州市人民政府,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涉海企业,高等院校:《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现已划定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首次划定海洋生态红线面积18
8万公顷发布时间:2014-04-1010:25点击次数:130近日,《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出台
我省将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作为保护重点,首次划定44个海洋生态红线区,总面积18
8万公顷,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6
划定自然岸线17段,总长97
2公里,占全省大陆岸线总长的20
我省将在以上区域内严控旅游开发、围填海等工程建设,确保到2020年,海洋生态红线区入海河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减少10%至15%,海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
统计数字显示,我省已经形成滨海旅游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渔业四大支柱产业,去年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983
但随着环渤海区域开发建设步伐加快,海洋生态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资源环境承载力不断下降,环境和生态问题日益突出
“此次划定红线,严控各类损害海洋生态红线区活动,明确海洋生态保护底线,同时为未来海洋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留有余地,推动河北实现绿色崛起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说
与以往比较笼统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相比,此次红线划定充分结合了我省海洋自然环境特点,针对自然岸线、海洋保护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渔业海域、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重要滨海旅游区、重要砂质岸线和沙源保护海域等八大海洋区域,分别制定管控措施
并提出,海洋生态红线区管控要与海洋功能区划、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等涉海区划、规划相衔接,重点突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管理要严于其他区划、规划
划定海洋生态红线,更要严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