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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314-94测量用电压互感器检定规程本检定规程经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4年5月9日批准,并自1995年3月1日起施行。归口单位:国家高电压计量站起草单位:国家高电压计量站•本检定规程适用于额定频率为50(60)Hz的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0.001~1级的测量用电压互感器(以下简称为电压互感器)的检定。一技术要求•1误差限值•在额定频率、额定功率因数及二次负荷为额定二次负荷的25%~100%之间的任一数值内,0.001~1级的测量用电压互感器的误差不得超过表1的误差限值。•表1••注:电压互感器的实际误差曲线,不应超过上表所列误差限值连线形成的折线范围。•2测量用电压互感器必须符合本规程和相应的技术标准所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二检定设备和条件•3主要设备•3.1标准电压互感器或工频电压比例标准器(以下简称标准器)。•标准器的准确度级别及技术性能,应满足如下的要求:•3.1.1标准器应比被检电压互感器高两个准确度级别,其实际误差应不大于被检电压互感器误差限值的1/5。•当标准器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可以选用比被检电压互感器高一个级别的标准器作为标准,此时,计算被检电压互感器的误差应接17.2款中的公式进行标准器的误差修正。•3.1.2标准器的变差(电压上升和下降时两次所测得的误差值之差)应不大于标准器误差限值的1/5。•3.1.3在检定周期内,标准器的误差变化不得大于其误差限值的1/3。•3.1.4标准器必须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证书。使用时的二次负荷实际值与证书上所标负荷之差应不超过±10%。•差压回路附加负荷及容性泄漏负荷也应包括在实际二次负荷之内,额定负荷为0VA的标准器二次回路实际负荷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应不超过标准器误差限值的1/10。•3.2误差测量装置:•由误差测量装置所引起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被检电压互感器误差限值的1/10。其中,装置灵敏度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20。最小分度值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15。差压测量回路的附加二次负荷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20。•3.3监视用电压表:•检定时,外接监视电压互感器二次工作电压用的电压表准确度级别应为1.5级以上,在同一量程的所有示值范围内,电压表的内阻抗应保持不变。•3.4电压负荷箱:•在额定频率为50(60)Hz时,电压负荷箱在额定电压的20%~120%的范围内,周围温度+10~+35℃,其有功部分和无功部分的误差,均不得超过±3%,当cos=1时,其残余无功分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值的±3%。•3.5电源及调节设备:•电源及其调节设备应具有足够的容量和调节细度,电源的频率应为50±0.5Hz(60±0.6Hz),波形畸交系数应不超过5%。•4环境条件•4.1周围气温为+10~+35℃,相对湿度不大于80%。•4.2用于检定的设备如升压器,调压器等的电磁场所引起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被检电压互感器误差限值的1/10。•4.3由外界电磁场引起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被检电压互感器误差限值的1/20。三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5检定项目和程序•5.1外观检查;•5.2绝缘电阻的测定;•5.3工频电压试验;•5.4绕组极性检查;•5.5误差测量。•6外观检查•如有以下缺陷之一,修复后方予检定。•6.1无铬牌或铬牌中缺少必要的标记;•6.2接线端钮缺少、损坏或无标记;•6.3多变比互感器未标不同变比的接线方式;•6.4严重影响检定工作进行的其它缺陷。•7绝缘电阻的测定•用兆欧表测量各绕组之间和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凡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时,其绝缘电阻参考值为:半绝缘电压互感器不小于1MΩ/1kV;全绝缘电压互感器不小于10MΩ/1kV。•8工频电压试验•工频电压试验包括工频耐压试验和感应电压试验。进行工频电压试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8.1新制造的并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电压互感器,其工频试验电压和试验方法,必须符合•GB311-83《高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电压和试骏方法》的规定。•8.2新制造和大修(全部更换绕组或绝缘)后的用于试验室(不与电力系统直接连结)的电压互感器,其工频试验电压必须符合ZBY096~94《精密电压互感器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参照GB311-83的有关部分。•8.3电力系统运行中(包括修理过)的电压互感器,其工频电压试验,按水利电力部《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的要求进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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