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育高地建设管理办法沪工程教[2005]105号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和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经校教学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专业为中心的校级本科教育高地建设工作
一、总则第一条教育高地建设对于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我校教育高地建设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教育高地是将单一的教学建设项目汇聚到以专业建设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改革
通过教育高地的建设,将全面提高我校的专业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二、目标与内容第三条我校教育高地建设的目标是通过建设,使我校的总体教学水平和教学条件达到上海市领先水平,并在某些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
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建设,将我校的一批专业建设成上海的人才培养重要基地,成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本科教育高地,为我校创建现代化特色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教育高地的建设分为校、市两级,市级教育高地在校级教育高地的基础上向市教育主管部门推荐产生,建设管理按照《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校级教育高地的建设依据此办法进行立项申请、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和项目验收
第五条教育高地建设主要面向学校目前所具有的专业及专业群,以获得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成果
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师资队伍:建立一支与校级教育高地建设目标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形成以教授为学科带头人的学缘、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的专业梯队教学队伍
(二)专业建设:包括教育理念、教学模式、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建设等
(三)教学条件:包括“开放性、综合性、设计性、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