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2010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国际一流银行,实现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全面提升营业网点文明优质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包括营业网点的服务管理、营业环境、服务设施、服务礼仪、员工服务、客户投诉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营业环境第三条外部环境营业网点外部机构标识(门楣、行标、署名、灯箱、标牌、营业时间牌、外币兑换标识牌、残疾人服务标识)的制作、排列、使用的字体、颜色、比例等,必须规范统一,符合《中国银行机构形象设计手册》及《中国银行网点形象标准化手册》要求
机构标识、地面,以及ATM机等附属设施应保持整洁,无损坏、无污渍,无乱张贴
网点门前应保持良好秩序,地面卫生整洁、车辆摆放有序,无乱设摊点
网点门楣应统一安装LED显示系统,一般不悬挂业务宣传横幅
网点外部应设置残障人士无障碍通道,并设置标示牌(服务提示牌)
第四条内部环境网点内部设施应按《中国银行网点形象标准化手册》标准统一配置
厅堂内灯光、色调和谐,布置美观,门窗、柜台玻璃、柜台台面、地面洁净
区域内桌椅、沙发以及各种硬件设施整齐协调,整洁无破损,无杂物摆放,玻璃门应有明显的防撞条
营业网点《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及营业范围、主要负责人的《公示》等证件必须齐全,并装框挂置在封闭式柜台内墙面醒目位置,负责人调离后,《营业执照》等证件的负责人名称必须及时更换
摆放绿色植物的保持无灰尘、无枯叶,柜台上不放置花卉植物,清洁工具放置在客户视线以外的位置
宣传广告,产品广告、通知等张贴在统一的宣传告示牌上,广告内容无重复,过期或污损的广告、告示要及时清除或更换
节日或庆典期间用以美化环境的所有装饰,应在节后20天内拆除
服务窗口(柜台)、服务项目、服务指示牌和供客户使用的自助设备等凡有中文标识的均应有英文(或其他外语、当地少数民族语种)对照,并确保无语法及拼写错误
工作区域内,桌面不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