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建筑业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桐庐建筑业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XX〕34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80号)和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建发〔20XX〕2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建筑业治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保障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建筑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十八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美丽桐庐
平安桐庐”战略目标,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改进监管方式,健全防范机制,落实企业责任,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全面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建筑企业拖欠工资行为,保障民工的合法所得,确保违法欠薪行为得到全面治理,确保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到20XX年,基本实现全县在建工程(以县质监站登记备案数为基数,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并不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基本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高效的建筑业欠薪治理格局,保障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机制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富春江健康城负责所辖行政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欠薪防范和处置工作,县住建局做好配合工作
将“浙江无欠薪”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对各施工企业的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突出的施工企业给予表彰,对发生重大欠薪事件的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或停止市场行为
(二)坚持纠纷调解机制
坚持以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拖欠事实为依据,有效展开纠纷处置工作
对涉及拖欠工程款的,县住建局积极引导,建议相关人员通过司法或仲裁途径解决纠第1页共6页纷矛盾;对涉及拖欠民工工资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