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石供电所“防汛”保供电应急预案1、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及职责保障供电抢修小组保障供电抢修小组主要负责3、前期准备安全供电责任电力紧急服务工作内容4、故障分级10kv线路发生停电故障低压线路及配电柜发生停电事故5、事件响应及应急保障事件报告事件响应6、后期处理事故调查改进措施7、宣传和培训7.1宣传培训8、附则预案的管理与修订预案实施时间附录青石供电所“防汛”保供电应急预案1、总则编制目的为了正确、有效地确保青石供电所供电营业区域内“防汛”期间安全可靠供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制定本预案。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防汛保供电应急预案》并结合省市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制度。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青石供电所在“防汛”期间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安全可靠的供电,防止配电网突发事件,处理事故抢修和解决因用电紧张而引起的供需矛盾。工作原则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供电、事故预防和抢修措施,有效地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依靠当地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加强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用电意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1.4.2统一指挥。供电所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统一指挥营业区范围内安全供电、事故抢修和恢复供电工作。1.4.3保证重点。按照“保证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和居民生活用电”的原则,保证人民生活用电及辖区内党政机关、部队、电台、交通枢纽及有重大社会活动场所的可靠用电,避免因停电造成社会不安定现象。2、组织机构及职责保障供电抢修小组2.1.1供电所成立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组长:孙士龙安全员:宫本成工作负责人:李桂华物资保管员:刘守军2.1.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1)所长:全面负责供电所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可靠供电;2)安全员:监督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加强工器具管理;3)工作专责人:负责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4)物资保管员: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保障供电抢修小组主要职责2.2.1贯彻落实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关于保障“防汛”供电的各项措施,接受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保障供电领导小组的领导。2.2.2及时向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汇报营业区域内“防汛”期间的用电安全情况。2.2.3负责营业区范围内10kv及线路安全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2.2.4负责配电设备的巡视、维护、预防性试验和缺陷管理。2.2.5负责检查和处理配网事故隐患,处理紧急事件。2.2.6负责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搞好用电检查,指导客户“防汛”期间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正常供电秩序。2.2.7做好本营业区域内“防汛”期间负荷预测工作。3、前期准备安全供电责任3.1.1各馈路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落实到人、各台区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按片或行政村落实到人。3.1.2按照有关规程要求进行设备的巡视、检查、试验、维护和检修,对设备缺陷做好记录,按缺陷等级分类处理。3.1.3临时停电检修及事故抢修时,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宗旨,严格执行抢修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加强间接带作业管理,加强违章作业的处罚力度。3.1.4负荷预测中发现过负荷的线路或台区应采取措施提前解决。电力紧急服务工作内容3.2.1供电所对外公布电力紧急服务电话,受理供电营业区域内紧急电话报修,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将报修信息传送给配电抢修人员。加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严禁他人代岗,并做好值班记录。3.2.2组织抢修队伍、抢修车辆以及抢修工器具,确保及时处理各类供电故障。3.2.3供电所与公司的电力调度通过电话保护联系,确保通信畅通。3.2.4配电抢修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方便客户,不得拖延抢修时间。3.2.5配电抢修人员工作中要做好事故预想,对可能发生的自然天气灾害等提前准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物资和人员保障3.3.1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