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通过建立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保证统计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进一步促进基层统计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而推动全区统计工作上新台阶,创新佳绩
二、考核原则基层统计工作考核由区统计局考核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
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班子组成
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
三、考核对象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XX县区统计办
四、考核内容(一)统计服务创新;(二)统计基础建设;(三)统计业务工作;(四)统计法制建设;(五)统计信息化
五、考核办法(一)积极开展统计服务创新,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得30分,由研究室负责考核、给分
1、主动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研究,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得6分,撰写两篇及以上调研报告,得10分
2、积极开展统计创新活动,及时上报创新项目,得2分;3、服务创新课题在年度评比中获奖的,特等奖每篇5分,一等奖每篇4分,二等奖每篇3分,三等奖每篇2分,优秀奖每篇1分
课题被各类刊物转载的,国家级刊物每篇3分,市级刊物每篇2分,区级刊物每篇1分
课题得到区领导批示的,每篇3分
课题得到街镇领导批示的(需提供批示复印件),每篇3分
创新项目受到有关方面充分肯定或考核小组认定有第1页共4页创意、有新思路和新方法,得3分
创新项目被区局或其他街镇采纳,得2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10分
4、协助、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完成有关调研任务,得3分
5、定期为街镇政府提供各种统计信息,向社会发布基本统计资料,并对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得5分
(二)不断完善统计基础建设,得20分
1、根据统计工作需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以及必需的办公场所和设备,得3分
其中,人员配备符合需要,得2分;实现局镇联网,得1分
由办公室负责考核、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