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全县农村低保制度启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县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启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第十二次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刚才,金海同志宣读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田刚同志宣读了《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掌握农村低保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大意义长期以来,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始终把做好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吃饭、穿衣、安居等问题,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由于我县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全县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村贫困人口需要救助,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工作还任重道远,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和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继取消农业税后出台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必将极大地提高农村社会救济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构筑起农民群众生活保障的最后防线。特别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和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群众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更需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农村特困群众解除后顾之忧,促进农村协调发展。我们只有适应新形势,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认第1页共5页真抓好,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巩固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增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因此,我们一定要把这项惠及贫困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在全县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一)突出抓好政策规范到位,确保农村低保制度顺利实施。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保障范围、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资金管理与发放、申报、审核、审批程序等各项政策,严格公示制度,规范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使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逐步走上管理科学化、程序制度化的轨道。(二)严格操作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小组推荐、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乡镇政府审核、张榜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张榜公示,颁发低保证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低保对象的确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情况出现。在实际工作中,要搞好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应保尽保。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上报确定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抽样调查,总结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要主动适应低保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抓紧制定低保标准确定、家庭收入核实核算、申报审批、资金发放、资金监督管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制度,确保低保工作的各个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第2页共5页乡镇要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