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林局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局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XX]1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科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或部门的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
第三条领导班子考核,主要考核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干部考核,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考核分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
考核工作在林局党委领导下,由局人事部门会同党委工作部门组织实施
考核组由局领导带队,相关人员组成
年终考核在本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组织进行
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可通过检查工作、专项调查、总结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由林局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一般半年或一个季度组织一次
第五条年终考核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前撰写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一般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进行,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六条年终考核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第1页共4页可以提前发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二)召开民主测评会,参加人员为本单位全体职工,会议由考核组领导主持;(三)单位负责人作领导班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