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行为类别•学生违纪处分程序•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学生违纪处分案例分析•学生违纪预防与教育措施目的和意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学生对于新生入学后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本办法同样适用对于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到处分的学生,本办法有关处分的规定同样适用定义与术语违纪处分轻度违纪行为无故旷课考试作弊损坏公物违反宿舍规定未经许可擅自涂改、张贴、刻画、损坏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10-29学时,或迟到早退累计达20次以上
在考试中夹带、抄袭、使用辅助工具等行为,或由他人代替考试
在宿舍内饲养宠物,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等
中度违纪行为01020304聚众斗殴盗窃他人物品违反课程考核规定违反校规校纪重度违纪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他人隐私
威胁他人安全伪造文件资料调查与核实010203举报受理事实核查形成报告听证与申辩通知当事人组织听证会听证会记录决定与执行做出处分决定处分的执行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会情况,学校做出相应的处分决定
根据处分决定,对涉事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罚,并监督执行
处分决定公示将处分决定公示于校园内,便于全体学生了解情况
处分种类与适用严重警告留校察看警告记过开除学籍处分期限与解除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期限为6个月,记过处分的期限为12个月,留校察看处分的期限为18个月
在处分期内,学生如表现良好,可以申请解除处分
解除处分应经过学生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审批等程序
解除处分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申诉与复议学生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
如学生仍不服复查结论,可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主管部门应在接到学生复议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复议决定
案例一:课堂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