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丹高中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宪法第二条之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定,为实现党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决定,特制定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党总支领导下,教职工对学校的工作行使民主权利,进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和基本制度
第三条教代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指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认真协调学校内部矛盾,促进安定团结,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当家做主的积极性,为搞好学校的各项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把我校办成具有特色学校而努力工作
第四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权第五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讨论、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学校本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学校的财务预决算、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实行
(三)监督、评议学校的各级领导干部,对各级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和推荐,必要时可以建议学校领导或上级机关对卓有成绩的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予以批评、处分,以至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在学校一些重大事务上能给予创造更多机会进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活动
接受教代会的监督,并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认真研究处理教代会有关决议和提案,并组织行政部门认真实施
对教代会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第1页共5页教代会复议
第七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和行政行使指挥权,要教育教职工努力学习,勇于进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