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甲方:农一师十团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为加快农业综合生态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团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经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项目:耕地二、承包土地方位:三、承包土地面积:亩
四、承包合同期限:年,(200年月日—20年月日止)
五、承包经营形式
自主经营、费用自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六、土地种植经营用途:生态经济林七、有关政策规定(一)合同期内乙方免交土地利费
合同期满,由甲乙双方续签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土地上交利费按团当年同类土地等级上交标准和方式交纳
(二)乙方灌溉用水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和调配
灌溉用水实行配水到田,乙方按实际用量和团当年水费结算单价、结算方式支付应交水费
(三)乙方自种植年起第三年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种植经营用途和甲方统一规划定植生态经济林,定植管理应达到甲方管理技术要求
对不按团规定定植生态经济林的,则按师团生态治理政策规定扣减合同免交利费年限三年
(四)乙方种植粮棉产品由甲方统一收购,交售产品按定单合同约定的产品结算方式和单价执行
(五)乙方应按甲方统一规划要求负责条田防护林定植和管理,确保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90%以上
条田防护林苗木当年由甲方提供,林权归乙方所有
林带和道路维护工作由第1页共3页乙方负责
(六)年度内排灌系统维护清淤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
斗渠、斗排(不含斗渠、斗排)以上的排灌系统清淤工作由甲方统一施工,费用按各条田土地面积分摊
斗渠、斗排以下由乙方负责完成,费用自理
凡因乙方灌溉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排灌系统和设施损坏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期内,乙方如退休、调离或病故,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转让的,必须报请甲方批准后依法转让,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剩余出让期限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期内,甲方有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