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意见一、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一)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本着“既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土地权利,避免发生土地权属争议,促进社会稳定”的宗旨,将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土地开发整理事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产权保障,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是
全面落实土地开发整理中权属管理的各项工作程序,界定各项土地权利,合理分配土地权益,避免出现土地权属争议;准确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的位置、界线、地类、面积等土地利用现状,确保地类认定上的真实性
二、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基本要求和程序(三)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应当遵守依法、公开、公平等原则
(四)准确摸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现状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土地登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及土地变更调查、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等资料为依据,切实查清项目区的确切界线和项目区内每宗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标绘到大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形成土地权属和利用现状报告
地籍资料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补充调查和登记
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及时调处;一时无法解决的,暂不将争议土地纳入土地开发整理的范围
(五)制定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认真制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属调整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区内土地权属状况
权属调整的范围,开发整理人与土地权利人签订的协议
在分配土地权益时,应保证项目区范围内原有土地权利人权益不减少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应征得2/3以上土地权利人的同意
(六)公告权属调整方案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应当在有关第1页共3页乡(镇)、村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