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业务约定书土地增值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编号:甲方(委托方):甲方税务登记号:乙方(受托方):惠州金玉税务师事务所乙方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编号: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涉税鉴证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委托事项(一)项目名称:(二)具体内容及要求:(三)完成时间: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甲方的责任
这种责任还应当包括:(1)建立、完善并有效实施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相关的内部控制
(2)符合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
(3)严格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基于重要性原则、截止性测试的性质和审核过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鉴证报告不能因此减轻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1、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记录、第1页共4页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并答复乙方工作人员对有关事项的询问
3、委托人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4、委托人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委托费用的,应按约定金额%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一)乙方的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鉴证
2、乙方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