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1、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领导工作,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感染管理科为常设管理机构,履行监控职责
制定各级人员的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职责
建立医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方案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2、各科室应建立废物收集管理小组,组织本科人员及时收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收集处理(应毁形),分置于防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用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对医疗废物应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去向和经办人签名
3、各科室兼职运送人员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规定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到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4、医院设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室,设管理人员1名,负责贮存室的管理,该室的设施设备,应达到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对收集的医疗废物应进行登记,注明来源、种类、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去向和经办人签名
暂时贮存室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5、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化学性废物(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报废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或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或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1页共8页7、监控措施
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分别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及各交接环节进行监控
护理部负责对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