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细则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细则总则一、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增强安全意识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必须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和加强安全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安全
二、建立安全责任制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
三、建立安全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把学校安全管理纳入规范管理轨道
1、安全教育制度
定期开展对师生的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2、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雨季及放假前,都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不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查出隐患,限期整改
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解决
自查和复查均应形成书面报告
3、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制度
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课间活动、实践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4、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由学校组织的外出旅游、社会实践等大型校外活动,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由班级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须报学校领导审批
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管理方案
5、安全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每年"安全教育日"结束后,要第1页共14页认真总结,层层上报,市直学校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在一周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教委
6、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把安全工作列入对学校进行管理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对思想上重视、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