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一、教材分析课程标准要求“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
”本课主要讲授的内容是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其内容涉及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问题,因而包括新中国的筹建过程和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史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发展奠定了基础,开辟了道路
五年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继承和发展《共同纲领》的基础上,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国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
学习本课的现实意义:建立统一的共和国还是共和国联邦,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筹建新中国时所面临的一人极其重大而又必须慎重决策的问题
1945年,中共七大曾提出要建立“各民族自由联合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
在新中国建立前夕,中共中央经过反复研究,并同党外民主人士多次协商,改变了原来的设想
1949年9月,在《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专门就这一问题作了说明:我们主张民族自治,但是今天帝国主义者又想分裂我们的西藏、台湾甚至新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希望各民族不用心爱心专心1要听帝国主义者的挑拨
为了这一点,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
周恩来的说明得到了政协代表的普遍赞同
由此,《共同纲领》确定新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人民共和国,而不是多个民族共和国的联邦
这是《共同纲领》作为建国纲领的一个重大创造
看看苏联的解体和当今的西藏问题,就知道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