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意见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现就我县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乡)政府处在行政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肩负着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处理各类利益关系,直接化解社会矛盾的重任。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关系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系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对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各级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XX县区委、县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依法行政不断向前推进,但是,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与形势发展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大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法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类矛盾和纠纷。建立健全政府学法制度,在政府作出重大事项前组织学习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全年集体学法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加强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同时,凡新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强化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县委党校要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各级行政机关每2年要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依法行政知识轮训,并将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任第1页共6页职晋升和评比奖励的依据。三、建立和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和规则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议事决策事项范围、议事决策前的调查论证、议事决策的方式及程序、决策事项的报告通报公布、决策事项的执行督办反馈及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事项、重要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事项、国有企业改革及重要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事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处理方案、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等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规则议事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专家论证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凡制定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等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定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重要资源开发利用和政府重大投资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公共政策,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独立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各级各部门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交由政府法制部门或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论证,或者由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合法性审查要提交审查报告,说明审查事项、依据、结论及建议。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县(乡)政府及其部门对外签订可能产生重大法律后果的合同、协议前,应当将合同、协议文本交由政府法制部门或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六、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各级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违法创设行第2页共6页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由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