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自查自评屯溪江南实验小学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自查自评报告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X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照已有的条件及取得的一些成绩逐条进行了认真的、实事求是的自查自评,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一、学校组织自查情况学校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自查自评领导小组
首先组织全校教师学习《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其次进行工作分工,明确责任
二、学校基本情况屯溪江南实验小学现有一年级到六年级共18个教学班
在校生共计926人,在职教师31人(其中本科学历20人,大专学历11人),学校占地1568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926平方米
学校有微机室、图书室、多媒体教室,18个教学班均设有“班班通”,在教学中应用远程教育及网络教学资源,丰富并充实了师生的文化科学知识
在全体教师的努力下,学校狠抓安全、教育教学、德育、体育、美育等常规工作,杜绝了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教学得到了稳步提升
近年来,屯溪江南实验小学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硬化了操场,美化了校园,改善了办学条件
目前随着周边XX县区的不断建设,我校也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学校的相关基础设施在不断的完善当中,每位教师正以满腔的热忱、高度的责任感和执着的追求投身于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正朝着现代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三、办学条件达标情况第1页共3页(一)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我校占地面积15680平方米,生均16
未达到省级评估标准生均占地面积22平方米
自查结论为未达标
(二)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我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合计4926平方米,生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