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等级管理促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思考●等级管理是人事管理中一项新的科学管理方法●等级管理的构建应从规范机构设置、规范岗位设置、划分岗位等级、明确等级标准等方面入手●等级管理的操作程序分为民警自我申报和考试考核正规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载体来承载和推进
在多年来正规化建设的实践中,笔者感到对公安民警实行等级管理是正规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一、关于等级管理的构建思路等级管理是人事管理中一项新的科学管理方法
等级管理的原则就是将人的能力和职位对应起来,一个人的能力与他担负的工作及所处的职位应尽量相应,各得其所,量才适用
(一)规范机构设置
规范机构设置首先是要对工作职能进行分析,职能是合理设置机构或调整公安组织机构的主要依据
要明确职能的作用是什么,它是干什么的,它的职责权限是什么
在此基础上,再来确定履行这些职能的机构,同时定编、定员
比如说,办公室是公安机关的参谋部,是承上启下、内外联系、协调左右、沟通信息、决策参谋的综合部门,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做好服务的重要部门
这是办公室总的职能
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包括办文、办会、办事多方面
围绕这些职责任务再确定设什么机构、需要多少编制
其次,机构设置应考虑上下级公安机关职能、职责的差别
公安系统的一大特点就是省厅以上机关的主要任务是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基层公安机关直接实施对社会面的管理
因而,对省厅以上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要旨就是在分清职责、职能的基础上精简机关、提高效率,从以办具体事情为主转到以宏观指导、监督、协调为主
对绝大多数市以下公安机关而言,则主要是进一步完善队伍建制,转变职能,摆脱纯机关化倾向,以重实战需要和具体执行来设置机构
三是机构设置不要强调上下对口
前提是工作机制必须运行有序,指挥必须畅通
可实行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分类管理,一方面以公安机关的共性职能为依据,明确必设机构
另一方面又要结合各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