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3年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停留、居住的外来人员和驾驶在中国境内行驶的外籍车辆
第三条外来人员包括在中国境内工作、学习、探亲、旅游、访问等目的停留或居住的人员
第四条外籍车辆是指所携带的车辆登记证明、行驶证明等证件系由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签发的车辆
第五条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和保障外来人员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条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与国家安全管理、公安管理、边防检查等相关部门相协调配合,开展信息共享、联合行动
第七条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应当采取科学的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和便捷度
第二章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第八条外来人员入境后,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学习证明等证件
第2页共4页第九条外来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就业许可证
就业许可证的办理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十条外来人员应当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活动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应当遵守中国的交通规则,不得驾驶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参与交通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在中国境内居住,应当遵守居住所在地的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滞留或从事不正当活动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学习、居住期间,如需离开居住地或居住地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备手续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在与中国公民结婚或生育子女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相关检查和审查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撤离中国境内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境手续,并接受出境边防检查
第三章外籍车辆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外籍车辆在中国境内行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境手续、进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