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今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三十周年
三十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认着履行宪法和法律给予的职权,在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协调进展,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
但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尚有许多地方不尽人意,工作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和制约了人大积极作用的发挥
为此,各级人大应结合目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实行针对性的措施,仔细加以解决
一、制约当前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主要问题自身对人大工作存在模糊认识
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委室负责人,大部分是从党政领导岗位上转任的,普遍存在人大工作不如党政工作“实惠”“实际”的思想,加之其它客观因素的影响,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制造性不够,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开展工作力度不大
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结构不合理
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
年轻干部少,懂经济、懂法律、懂科技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人员少,直接影响到人大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而影响到常委会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人大代表整体素养偏低
就人大代表来说,代表知识水平和法律素养也不高,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
而且代表不作为现象也比较普遍,许多代表满足于每年参加一次人代会,闭会期间很少参加代表活动,加之主动深化基层开展调查讨论较少,所提意见、建议局限性较大,质量不高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的代表更少,影响了人大机关的整体社会形象
监督工作存有不少盲点
与宪法法律给予的职责相比,人大工作的差距还很大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给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由于缺乏有效的运作机制,使用效果很不理想;质询、罢免、特定问题调查,是法律给予人大的刚性监督手段,最能体现人大的权力,最能体现人大的社会权威性,遗憾的是各级人大常委会都没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