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宏源工矿工程建筑有限公司黑宏工建【2012】第001号★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程项目中标合同的履约、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黑龙江宏源工矿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源公司)、项目参股股东、项目部及作业层的行为,维护宏源公司以及项目参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为企业赢得效益、信誉和为所有股东赢得利润回报的“双赢”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坚持量化责任、硬化考核、强化追究、细化奖惩的原则,遵循事前分析、事中监控、事后评审的程序而制订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煤矿生产企业的生产对象和完成一个煤矿产品的施工过程及成果,可以是一个煤矿项目的施工,也可以是其中一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施工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项目经理责任制、成本核算制为基础,以实现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为目标,以与此相适应的一整套施工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作保证,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和产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办法是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明确公司与项目部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核与评价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第六条公司决策层、项目管理层(具体项目股东的权益代表)、劳务作业层三层分离,公司是固定利润中心,项目是主要利润和成本中心
第七条项目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按项目需求计划分别从事管理和劳务作业活动并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管理层应保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执行和服从公司对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宏观调控
第十条由黑龙江宏源工矿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