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作会讲话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的意见》精神,就规范改制学校工作,做进一步的安排,同时就中招和学校安全工作也讲一些意见。下面我先讲三个问题,之后,张健书记还要就有关问题给大家提出要求。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抓紧抓好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省从1999年起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开展了“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或“名校办分校”等多种形式的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先后批准改制学校270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136所,在校学生近30万人。应该说,几年来的改革试验是很有成效的。一是多渠道筹措了教育经费,弥补了办学经费不足;二是加快了薄弱校改造,缓解了择校压力;三是办出了一批高水平的学校,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在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政府的办学责任不断强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日益完善,公办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的外部环境和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为此,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决定从20*年1月起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20*年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改制学校的规范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进行清理规范,要么规范为公办学校,要么规范为民办学校。今年七部委《关于20*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了20*年内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目标要求。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去年下半年我们在对全省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进行调查摸底、在借鉴天津等地做法的基础上,第1页共8页提出了我省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初步意见,并多次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经教育厅党组研究后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方调查、协调,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发出〔20*〕48号文件,对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豫政办〔20*〕48号文件的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教育厅对此高度重视,前天收到文件后,张健书记我们就与基教、纪检等有关处室的同志进行了议论,昨天上午蒋厅长又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就有关问题进一步统一了认识。下面,根据办公会研究的精神我讲几点意见:1、吃透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国家七部委教监〔20*〕7号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48号文件已经印发给大家,文件中就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工作的指导原则、政策措施、工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希望大家一定要认真学好文件,吃透精神,在吃透精神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各个学校的实际,提出具体的规范方案,并充分与人事、财政等有关方面沟通,给当地政府汇报,方案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2、依法规范,切实解决好清理规范中的相关问题蒋厅长昨天主持召开的办公会上,大家一致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认真解决好。一是明确办学性质,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凡经当地政府研究,规范为公办学校的,其债务由当地政府承担,非国有资产退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办学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按公办学校拨款标准足额安排;教师编制按照学校办学规模进行核定,并妥善解决好现有教师问题,确保学校能够正常运转。规范为民办学校的,一定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去规范,其各种费用应按照民办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9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改制学校的规范工作应在20*年内完成,今年秋季开学前,仍不能确定学校性质的,其所招收的新生要按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无论改成什么性质的学校,都不允许超越有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第2页共8页二是要妥善解决好规范改制学校学生的就读问题。为了保持办学的连续性,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对原来按改制政策招收的学生可执行原收费政策,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