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双峰县中小学校违规办学集中整治行动督查方案为端正教育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深化“两整治一巩固”工作成果,根据《双峰县中小学校违规办学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双教发〔〕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督查,促使中小学校违规办学现象显著减少、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明显下降,中小学食堂管理更加规范;及时发现和上报问题线索,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促使各地各校健全治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督查重点全面督查中小学校违规办学行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各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重点纠正教育教学、招生编班、教辅征订、补课培训、家教家养、食堂管理、收受职业院校招生费用等方面的违规行为
三、督查原则
统筹管理原则
实施局长负总责、局务会成员具体负责、股室负责人直接负责的管理原则,统筹各方力量,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查通报到位、整改完善-2-/9到位
属地管理原则
实施“谁蹲点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蹲点领导对蹲点单位违规办学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负主管责任,各中心学校校长、各核算单位一把手为辖区内第一责任人,各中心学校和各核算单位校务会成员为分管领域或蹲点单位的直接责任人
挂牌督导原则
实施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原则,将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督查作为常态化工作,责任督学要挂牌督导到校
各督学责任区对辖区内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督查工作负总责,督学责任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挂牌督导单位的直接责任人
标本兼治原则
坚持解决问题与完善机制相结合,在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上下功夫,着力构建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
正面引导原则
坚持正面引导,促进广大中小学教师理解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推动全社会形成合力,规范办学行为
三、督查方式县教育局成立双峰县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