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方案为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树立在基层一线培育年轻干部的导向,通过实践锻炼干部,努力造就一批后备领导人才,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意见》(晋组发〔xx〕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晋组通字〔xx〕18号)文件精神,现就从市、县两级直属机关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培育选拔年轻干部的战略目标,正确把握年轻干部的成长规律,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选派一批有进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年轻干部制造深化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积累经验、磨练意志、增长才能的机遇。通过实践锻炼,教育引导年轻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市转型跨越进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二、选派数量和任职时间根据省委组织部名额分配指导性计划并结合我市实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我市拟从市直机关中选派25名年轻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从县(市、区)直机关年轻干部中选派77名担任“第一书记”。选派对象主要从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派;各县(市、区)可根据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名额计划,结合实际确定选派单位及选派数量,选派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本方案下达的指标名额。选派干部任职时间为二年,从到村任职之日算起。三、资格条件选派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政治素养和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热心为基层和群众服务,有培育潜力。2、现任正科级及以下干部,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年龄为30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5、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6、中共正式党员。7、身体健康。四、派住地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直单位干部派住任职的农村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推举,原则上选择人口较多、有经济进展潜力及工作基础较好、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整体提升空间较大的村,地理位置上尽量选择靠近干道公路沿线,交通条件应较好。各县(市、区)需在4月30日前按分配名额确定推举的市直机关干部派住村名单,并填写《市直单位年轻干部任农村“第一书记”派住村推举表》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综合各县推举情况统筹确定派住地点。各县(市、区)直机关单位干部派住地点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自行根据名额和条件要求确定。五、选派程序选派工作实行“十步法”程序进行,即:宣传发动、自愿报名、单位推举、资格审查、现场调研、竞岗演讲、考察确定、双向选择、岗前培训、到岗任职等十个步骤。市、县两级选派工作同时从4月份启动,5月底前完成选派。1、宣传发动(4月25日-5月5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发布选派公告,明确选派的资格条件和方式方法,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召开会议,面对本地、本单位年轻干部宣讲选派工作的目的意义,动员年轻干部主动报名参加竞争。2、自愿报名(5月6日-7日)。有参加竞争意愿的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轻干部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3、单位推举(5月8日-9日)。市、县直单位党组织对报名参加竞争的干部按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讨论确定推举人选,分别上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4、资格审查(5月10日-12日)。市、县组织部门分别对市、县直单位上报的推举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竞岗干部名单。要对推举人选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重点审核,确保竞岗干部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竞岗干部数量一般应不少于选派数量的2倍。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岗干部名单要在本单位或本部门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5、现场调研(5月13日-14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分别确定1-2个选派“第一书记”的农村作为调研地点,组织竞岗干部进行实地调研,重点了解所调研农村的班子队伍建设、产业开发、社会进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