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接待工作的规定为规范学校来客接待工作,明确接待标准,从严控制经费开支,更好地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工作的原则⒈一切接待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⒉视客情适度接待,尽量在校内安排工作餐,提倡节俭,反对浪费;⒊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数;⒋注重思想情感交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⒌不用公款进行娱乐性接待和消费
二、接待的主要对象⒈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专家或其他派遣人员;⒉与学校有友好合作关系的兄弟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⒊其他有必要接待的来访人员
三、接待工作的程序⒈各处室、部门要提前向学校办公室汇报申请接待情况,包括来客单位、领导姓名、随行人员及人数、和来访意图等,由学校办公室向校长汇报,以确定接待与否、陪餐人员、接待标准等
⒉经校长批准,由学校办公室填写“××中学工作接待申请单”,交付陪餐领导,组织接待工作
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接待单,须电话请示,并于事后三日内补齐手续
不履行手续者,费用不予报销
⒊接待工作完毕后凭“××中学工作接待申请单”和由学校办公室主任、陪餐领导、校长签字的发票及时到学校财务部报销
⒋利用饭堂进行接待时,应在校长审批后由学校办公室主任或总务主任提前告知饭堂主管
饭堂应做好每月接待单据的报表,报财务部销帐
⒌来访客人住宿费用自理,特殊情况需报校长审批同意
第1页共2页⒍学校办公室根据客情提前做好接待室和会议室的准备工作,做好茶水、水果、宣传资料等相应服务性工作
⒎学校陪同人员要做到精简,不必要的陪同人员尽量不参与用餐接待
⒏学校办公室每月统计制表,将接待费用汇总报校长及财务部
⒐财务部应做好每学期的接待经费预算及核算,避免超支浪费
·四、接待标准⒈省、市级领导以及教育局主要领导由校长负责接待,接待工作及接待费用标准由校(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长视情况而定
⒉市部、办、委、局的主要领导及教育局科室领导,由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