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责任追究制度1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3
有错必究原则4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6
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第二章责任追究的执行第七条公司办公室同公司审计部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提出相关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负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的不定期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范围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责任:1
在经营决策中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2
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更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擅自处理,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3
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4
违反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生产计划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担保及关联交易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5
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6
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的;7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8
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十条对安全、环保、生产事故及工作责任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或经理办公会相关规则讨论通过的事项,虽属于集体决策行为,但如果该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内部控制程序或客观事实,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公司资产损失的,追究决策层、或经理层的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提出明确理由的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个人除外
第十二条对定期报告、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