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吉林大学校园门禁(车辆出入智能化管理)系统运营方案(试行)(年第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校园交通安全,缓解校园车辆拥堵状况,推进学校通勤车改革的同时,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根据《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学校校园内部分场地和路段设立为停车场、停车位,有偿使用。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大学各校区(不包含各附属医院)校园设立门禁(车辆出入智能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门禁系统)管辖的地域内停放的各类机动车辆的管理。第三条学校使用校园门禁系统对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实行收费管理。各类机动车辆须凭智能卡出入校园,智能卡分为固定卡(月卡或年卡)、储值卡(次卡)和临时卡,分别对应相应机动车辆发放和使用。第四条保卫部门负责学校校门的安全管理,对校园门禁系统的实施进行指导。后勤服务集团负责门禁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校园交通管理按《吉林大学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规定(试行)》执行。第二章校内车辆管理第五条各类校内车辆办理固定卡。固定卡是远距离射频卡,各校区通用。车辆出入校门时,挡车道闸自动启闭,车辆可直接通过。第六条校内单位公用车辆可以办理固定卡,收费标准为每月元,每年元。第七条教职工本人自有车辆可办理固定卡或储值卡(次卡)出入校园。2/4(一)家属区在校园内或与校园相邻,且自有车辆需夜间停放在校园内的教职工,可办理固定卡(月卡或年卡),收费标准:月卡为元,年卡为元。为便于统一管理,车辆夜间停放在校园内时,请自觉存放在指定的夜间停放专用区域。(二)其他教职工自有车辆可自行选择办理固定卡(月卡或年卡),收费标准:月卡为元,年卡为元;此外,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办理储值卡(次卡),每次进出校园,停放时间不超过小时收费元,超过小时每小时加收元,不足小时按小时计算。第八条在职(非全日制)学习的各类学生自有车辆,凭办学单位证明和花名册集中办理储值卡(次卡),每次进出校园,停放时间不超过小时收费元,超过小时每小时加收元,不足小时按小时计算。第九条离退休人员驾乘车辆(不包括出租车)出入校园,凭本人离退休证可免费停放小时。第十条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确属在校内长期为师生提供服务的业主可办理固定卡,收费标准为每月元,全年收费元。第三章校外车辆管理第十一条校外车辆出入校园使用临时卡。临时卡为卡,入口取卡进入校园;出口交卡付费后离开校园。第十二条校园施工车辆,需要当日反复出入校园的,施工单位须提前申报车辆号牌及出入时间,以预付费方式办理临时卡,按指定校门出入。第十三条居住在校园家属区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等)的自有车辆其中之一可按第七条第(一)款待遇办理固定卡,其余车辆提交相关证明后可办理固定卡,收费标准为每月元,全年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