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纪律处罚政策和程序1
1确保公司所有规范员工行为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政府法规和公司政策规定
2遵守全球人力资源最低标准及指导方针1
3具体阐明公司员工手册的纪律处罚的原则
4给表现需待改进或提高的员工以机会及方向
2范围本政策适用于中国所有员工
1直接主管-直接负责处理员工违纪行为的管理人员
2部门经理-部门的最高领导人
3当地总经理-当地业务组织的最高领导人
4工作日-正常办工时间
不包括周末和节假日
1对于员工的违纪问题,员工的直接主管有责任安排必要和适当的调查,明确真相
同时,违纪员工的直接主管应对员工提供正确地指导,并且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
2当地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处理与监控政策的实施
3在处理员工违纪问题时,当地人力资源部应提供适当的政策咨询和指导
1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可采取一级警告、二级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措施
因具体情况及情节轻重不同,以上措施可重复或省略,亦可从任何一步开始实施
适用于一级警告处分的违规行为(不必满足所有这些情况):
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作迟到,晚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但因乘坐公司交通车的原因而未能按时到岗的除外;
早退(30分钟以内作早退,早走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在不允许吃东西的地点吃东西(如车间,更衣室,大堂,实验室和警卫室等);
个人涂抹检测过程中,大肠杆菌或杂菌超标;
在更衣室洗个人衣物;
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读小说,谈论非工作事情等);
不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做好交接班;
生产工作时间内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会见与工作无关的客人,或未经允许私带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
违反生产行为规范;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完成工作(如提交报告等);
玩忽职守,提交与事实不符的报告和数据,尽管未造成重大损失;
丢失公司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