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企关系的几点思考良性银企关系是建立和谐金融的核心,也是保障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但目前银企关系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
主要是:其一是银行与企业债务危机
由于财政无力承担国有企业的巨额亏损补贴,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和维持国有企业运转就无可回避地由国家严格控制的国有商业银行来承担
从表面上来看,银行与企业间是商业借贷行为,但实际上企业偿还贷款的可能性极小
另外,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非契约化
银行贷出的款项,既无法律保证,也无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企业逃债、废债、赖债行为极为普遍,造成银行的呆帐、坏帐巨额增加,信贷资产质量急剧下降
在这种形势下,银行就会倾向于不愿向企业提供贷款,或减少新的贷款投放量
由此形成的债务危机无疑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企业运营和正常的银行信用,是深化国企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严重障碍
其二是银行与企业产权制度残缺
目前,我国银行与企业双方都没有真正地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还未成为规范的市场主体
在现行产权框架下,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在实质上均属于同一主体――国家
在这种产权制度残缺的安排下,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会呈现几个特点:一是与国有产权制度相适应,银行的经营权、收益权、转让权等都高度集中于国家,银行的金融行为完全由国家安排
二是作为债权人的国有银行和作为债务人的国有企业最终为一个产权主体所拥有,所以银企之间无法进行真正的资金交易
三是非排他性的产权制度安排,产生了滥用公有资源的“公海效应”,导致部分国有企业在不具备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敢于抢贷款、争资产
四是产权的不可交易性
银行与企业系统不可避免受到来自外部的行政干预,导致银企间资源配置的高成本和低效率
第三是发展直接融资的障碍
由于多年国有企业亏损向国有银行转移,使国有银行沉积了巨额不良资产,存在严重的潜在货币信用危机,在现有体制框架内只能通过两条途径进行维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