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枣庄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
普通高中招生学校依据办学实际及办学特色,选择招收具有一定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艺体特长生)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学生特长发展水平,择优录取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标准刚性化,过程规范化,结果公开化
二、自主招生范围及相关要求1
原则上为学校招收普通生的范围
枣庄市实验中学可面向全市
招生计划为不超过正榜招生计划的12%
学校4月7日前制定并上报自主招生方案,包括: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测试考核内容和程序、录取办法、公示及监督机制等,经区(市)教育局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公示后方可实施
在规定时间未上报方案的视为放弃,自主招生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
应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B级及以上的方可报名,通过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全部科目的初中学业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该校,否则无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三、自主招生时间四、操作办法1
组织机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组、专家考核组、监督检查组等,具体负责各环节工作
各组织机构要职责明确,签订责任书;各环节工作要由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按照隶属关系邀请纪检、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社会监督员等参加监督检查组,全程监督
推荐与自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持自荐信,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推荐,向招生学校提供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写实性评价及获奖、特长等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确认资格
推荐的学生数量由招生学校确定
区(市)不得限制初中学校推荐方向,招生学校不得抢拉生源
测试与考核:招生学校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作为前置条件,以学生写实性评价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参考,进行相关科目及特长的测试、考核
可分为面试、笔试、专业测试等步骤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