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2024年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其他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
第三条安全生产考核的目的是评价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合规性与风险控制能力,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促进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第四条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方式
定期考核由相关部门组织,不定期考核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第五条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应急管理措施情况等
第六条安全生产考核采用一票否决制,即单位在考核过程中如存在一票否决的情况,即为不合格
第二章考核流程第七条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第八条定期考核由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组织考核的单位应有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2页共6页第九条定期考核包括前期准备、考核实施、评价汇总和反馈四个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包括确定考核标准和指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等
考核实施阶段包括现场核查、查阅档案资料等
评价汇总阶段包括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最终形成评价报告
反馈阶段将评价报告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十条不定期考核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不定期考核具体流程由考核方负责,应保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考核评价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其中,优秀为考核等级的最高级别,不合格为最低级别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主要依据以下指标进行:(一)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完善,安全职责是否明确;(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