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人事档案查阅制度●查(借)阅人事档案必须按照《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填写《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经人事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查(借)阅手续
●人事档案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借阅人事档案,借阅人员必须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上说明理由,并经批准方可借出
借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天,若需延长使用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查(借)阅人事档案人员,不得查闰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查(借)阔人事档案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查(借)阅人事档案人员,查(借)档案时严禁涂改、圈画、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摘抄、复制、拍摄档案内容
●查阅人事档案时,查阅人员应在档案室或管档人员指定地方进行查阅,严禁吸烟,防止档案材料被破坏
●借出的人事档案须指定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更不得把档案交无关人员或本人翻阅
●对未遵守以上规定的人员要给予批评,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人员,应给予组织纪律处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人员要依法处理
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人事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保证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建立坚固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面积不小于巧平方米
●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要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房内的温、湿度(要求: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5%)
●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得放置与人事档案无关的物件
●要村所保管的人事档案进行索引编号,符合保密要求
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
离开档案室应及时锁好第1页共2页门窗,保证人事档案的存放安全
●查(借)阅人事档案后,应及时将档案放入档案柜中,以免丢失和损坏
档案柜平时应锁好,钥匙应由档案管理人员专门负责保管
●档案管理人员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