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4年安全隐患排查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管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经营、建设、交通、教育、医疗等各个领域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监理是指由专业机构或个人对各类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监督、指导工作的活动
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监理的目标是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监理应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监理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力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监理的范围和内容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生产设备和工艺安全隐患排查;2
建筑结构和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3
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安全隐患排查;4
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5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第2页共4页6
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安全隐患排查;7
其他与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隐患排查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监理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的制定;2
安全隐患的发现和评估;3
安全隐患的整改和验收;4
安全隐患的监督和指导;5
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编制和提交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监理的程序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监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供申请:单位或个人向监理机构提出安全隐患排查监理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和备案
拟定计划:监理机构根据申请的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隐患排查监理计划,并与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和确认
实施排查:监理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括现场检查、设备测试、数据分析等方法
验证整改:发现安全隐患后,监理机构应及时通知单位整改,并进行现场检查和整改验证,直到安全隐患被彻底排除
编制报告:监理机构根据排查和整改情况,编制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