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事项根据市政府应急办《关于开展年全市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通知》(应急办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于年10月10日至16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为我市进入全国百强县营造良好环境
二、宣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应急预案和典型案例,公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知识等
三、活动安排本次宣传周活动将采取以市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配合的形式进行
主要采取集中宣传、社会化宣传、媒体宣传、应急演练等形式
(一)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宣传周时间定于年10月10日至16日,全市集中宣传日为10月13日
市政府应急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在北联百货门前集中开展宣传日活动
集中宣传日当天,各乡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在本辖区内主要场所(至少一处)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布置宣传展板、悬挂张贴标语等,并结合现场咨询和免费发放传单等开展应急宣传,营造宣传氛围
(二)积极参与网上答题活动市政府应急办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资源优势,从10月10日开始,在应急管理专栏开展年市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奖答题活动
各单位应急管理干部和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答题,加强对《应对法》和《应对条例》的政策理解和法律常识的普及
第1页共2页(三)开展社会化宣传活动宣传周活动期间,除集中宣传外,各乡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在其他时间段通过设立宣传点,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举办应急管理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提高公民参与应急管理的能力
(四)新闻媒体综合报道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