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项墙体保温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标的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承包范围:4、外墙保温工程体系:一5、保温材料名称:第二条合同日期及施工范围合同工期:乙方于年月日进入工地,于年月日前施工完毕,总工期为天
工期如需要更改,甲乙双方应另立协议或出具工期变更原因文件,牵涉到合同价款的变更、双方应予以书面确认
保温施工范围:外墙保温层及窗侧、窗台、门边、装饰条、分隔条,(保温材料由乙方提供,其它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若甲方需要乙方人员进行其他工序的工作,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日现场管理员签证,工价为元/天
补充内容第三条资源供应甲方供应:大型机械,脚手架、施工水电、垂直运输、工人住房及水电等
乙方供应:第四条合同总造价本合同保温面积暂估为平方米、单价:元加(或以报价单为准),合计金额为元
若工艺有不同,单价在此基础上调整,工艺规格:调整价:元/m2,工程施工结束后、采用单价不变、按实际保温施工面积结算,其它辅助施工面积结算方式:
本合同价格不含税金
上述单价包括:保温材料费、检测费、人工费、运输费、施工损耗等直接费用
不包括:脚手架及大型机械使用费、施工水电费、垂直运输费、遮掩费、工人住宿及住宿水电费均不在合同单价之内
合同单价经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遇下列情况可做调整:1
工程量变更,设计变更时2
甲方要求改变施工工艺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上述调整情况发生时,乙方应于发生之日起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及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确认金额后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