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特钢事业部炼钢厂操检合一管理规范(试行版)编号:TG-LG1401A/0受控状态:受控编制部门:设备科审核人:批准人:2014年1月1日发布2014年1月1日执行TG-LG1401第1页共7页4实施原则4.1设备点检工作,重点在操作岗位,以岗位点检为基础,通过技术主管单位及分管(作业区)领导的检查、督促,促使班组一级点检工作得到落实、加强,补充和完善。4.2一、二级点检侧重于技术深度和维修,解决岗位班组不能处理的问题,并为设备的计划检修提供依据。4.3设备点检是一项经常化、制度化的工作,伴随设备的运行全过程,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4.4设备点检工作按照分级实施,逐级负责的原则,把点检的要求和内容落到实处。5推行操检合一管理组织机构为严肃、认真落实操检合一的设备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炼钢厂全员设备管理。按公司要求,成立强力推行操检合一领导小组和监督组织机构。5.1炼钢厂强力推行操检合一领导小组组成组长:炼钢厂长副组长:炼钢设备厂长、炼钢生产厂长、炼钢技术厂长成员:厂长助理、分厂各科室、作业区主管及各专业技术人员5.2监督组织机构督察长:主管炼钢副总副督察长:设备部长成员:技术部、设备部相关专业管理人员TG-LG1401第3页共7页6.1设备科是分厂操检合一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设备一级点检的责任部门。6.1.1负责规划、建立、贯彻执行分厂设备点检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审核点检技术标准、维修技术标准、润滑标准和设备操作规程;6.1.2组织实施设备一级点检计划、路线和内容,指导、监督和检查设备二、三级点检执行情况;6.1.3每周对A类设备进行一次点检及对二、三级点检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6.2使用本台(套)设备的操作人员(岗位工)为此设备点巡检第一责任人,应熟悉本台(套)设备的结构、性能、特点、主要技术参数、一般故障应急措施及设备的运行状况等。6.3电、钳、液压工为专业点检人员,负责所管辖区域设备专业点检,全面掌握设备性能、特点、主要技术参数和运行情况。6.4操作人员应正确操作设备,每班按时对设备点巡检,检查是否有异常现象,并把设备发生异常现象的部位做好详细记录,不能处理的及时通知作业区负责人或维修人员,交班时要把本班设备运行及巡检情况交接清楚。6.5值班维修人员每班对设备认真进行专业点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上报有关领导,协调进行解决,并做好详细记录,交班时把本班设备运行及点巡检情况交接清楚。6.6对设备实行包机责任制,由专业点检人员(维修工)和操作人员(操作工)共同承包,由各自所在作业区进行安排确定,上报设TG-LG1401第5页共7页项考核责任人100--200元,超过三项(含三项)未完成或达不到要求,连带考核主管作业长100元/3项,累计考核。7.2操作工有责任和义务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重点检查设备各部位运转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和润滑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设备隐患和缺陷,应通知调度停止使用,并通知当班调度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排除,对野蛮操作(含未排除设备隐患和缺陷)或违章指挥造成设备损坏的,视情节给予处罚100--500元。7.3属岗位点检职责,因点检不到位,未发现设备隐患和缺陷造成设备故障和事故的,操作工必须在现场配合维修工排除设备故障和事故。下班前必须把本班设备操作、点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现象,详细记载在交接班记录、点检卡或运行记录上,并告知接班人员。不在现场或无详细记录的,给予处罚100--200元。7.4属专业、精密点检职责,因点检不到位,未发现设备隐患和缺陷造成设备故障和事故的,依相关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给予处罚100--200元。对点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现象必须详细记载在点检记录(卡)上,并告知接班人员。无详细记录的,给予处罚100元。7.5操作工要经常对包机设备进行擦拭保养工作,保持作业环境清洁、整齐,设备润滑到位,达不到要求者,给予处罚100--200元。7.6操作工要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用好、使用好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并初步了解设备结构性能、工艺流程,对违章作业、不执行规章要求,给予处罚100--200TG-LG1401第7页共7页